联系我们
  • 深圳市陆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    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10号中深花园B座1511
    邮政编号:518002
    办公电话:(0755)25111298
    传真电话:(0755)25111298/616
    E-Mail :lugangwuye@126.com
新闻详细
  • 关于业主装饰装修房屋事宜
    新闻分类:物管知识   作者:admin    发布于:2017-06-154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      业主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,直至装修结束后,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查,对违反法律、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予以制止;情节严重的,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。

      业主装饰装修房屋,需要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吗?

      装饰装修房屋是业主的权利,但这一权力的行使应以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。在一个存在多业主的物业管理区域内,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行为有可能会对其他业主造成影响。如装修噪音影响相邻业主生活和休息、破坏房屋承重结构会对其他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等。同时,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进行管理,而对物业及其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结构、功能、使用等情况的了解是完成这一义务的前提。因此,业主装饰装修房屋,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公司。
    分享到:
    点击次数:1602  更新时间:2017-06-15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
Copyright © 2017 www.lgpm.net All rights reserved